详细内容

桂林混凝土拆除工程,良好的行业口碑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后方可施工。

拆除建筑的围栏、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拆除梁和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在线咨询 一键拨号13667831949